2021年7月1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并发布《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第六条“建立健全高标准职工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中明确:
1、充分发挥职工互助保障组织作用,加强和规范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管理,推动实现全国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省级统筹或管理,到2025年底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达到8000万人次左右,会员受益面和保障程度同步提高。
2、按照“突出公益、聚焦主业、自主经营、依法监管”的工作要求,更好发挥工人疗休养院、工人文化宫、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等服务职工的作用。
3、健全完善常态化送温暖机制,继续叫响做实送温暖、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职工医疗互助、工会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工会工作传统品牌。
4、积极推动职工文化教育事业、职工疗休养事业、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纳入国家公共文化、卫生、保障服务体系,强化工会资产服务职工、服务基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