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提高保障待遇
来源:兰州办事处 作者:admin 时间:2022-03-24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自2007年在我省推广实施以来,已经为2266名发生意外伤害的职工支付了410万元的互助金,成为了工会组织切实为职工提高保障水平的重要保障活动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力度,减轻职工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负担,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决定自201831日起在我省实施《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2017年版)》。参加新条款的职工,意外伤残互助金和意外身故互助金最高保障待遇在原保障活动的基础上翻倍,最高保障待遇可达到24万元。

新保障活动实施后,原《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参保、续保时间延续至20185月末。20186月起,原保障活动停办。原已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仍按原条款内容享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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