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条款10月份将调
来源:兰州办事处 作者:admin 时间:2022-03-24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条款10月份将调整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是为缓解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实施的一项互助保障。此保障自开办以来,受到了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欢迎,为有效降低职工医疗费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现有的保障待遇不能满足职工医疗保障的需求,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兰州办事处决定实施《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新条款,新条款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力度,保障病种由11项增加为15项。为便于单位和职工参加本保障,将互助保障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一年,互助保障费每人每份42元。从2015101起,凡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的,均按新条款办理参(续)保手续。2015101前参加本活动的,仍按原条款内容享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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