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职工互
来源:兰州办事处 作者:admin 时间:2022-03-24

 

张掖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在全市

广泛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

 

编者语:近年,张掖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进展很快,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张掖市总工会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最近,该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而该《意见》已由张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到全市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各单位。现将此《意见》全文转载,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

(市总工会)

职工互助保障是全国总工会开办的一项带有公益性、福利性的新型保障事业,是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根据全总、省总工会关于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的部署和要求,为在全市广泛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职工互助保障是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

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一次性缴纳10元的保障互助会会费,再按年度缴纳所参加保障计划规定的互助费,当出现患病或意外伤害等情况时,即可获得高额互助保障金,从而大大减轻职工的负担。我市自2008年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以来,截止20117月底,全市参保单位累计达到338个,参保职工达到18422人,累计为977名患病和遭受意外伤害的职工支付互助保障金108.9万元。实践证明,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有利于解决职工因病致困的问题,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现实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给干部职工创办的一件实事,采取切实措施,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互助保障计划,使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早受益。

二、    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我市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主要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全国总工会领导下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市总工会设立的代办处及县区设立的代办点承办。目前我市开展的互助保障计划共有4项(详见附件),重点推广《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凡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符合相关互助保障计划参保条件的,均可依据自愿原则,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集体参保。

各单位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要用好国家及省市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多渠道筹措互助保障资金,可通过行政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结余经费、职工个人交费等多条渠道筹资,为单位干部职工集体投保。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中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属于补充医疗保险,因此企业可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精神,为本企业职工支付医疗互助保障金。

三、    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从2011

1011月,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多方筹措参保资金,集中发动干部职工参保,力争实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全覆盖,已建工会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全部参保的目标。

(二)各级工会要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规范业务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让职工群众满意。市总工会要履行好对全市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监督管理,搞好宣传指导,推动这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总工会于20111130日前,将各县区和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情况(包括参保单位数、职工数和保金数额等)统计汇总,分别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三)各级人社部门要为工会提供有关政策和法律支持,各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要为工会提供有关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准确数据和相关材料,合力推动我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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