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组织体系,规范业务管理,促进互助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办事处管理办法》《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地方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经甘肃省总工会同意,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批准成立甘肃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甘肃省总工会印发《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甘肃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和办事处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兰州办事处进行监督管理。管委会组成人员由甘肃省总工会、兰州市总工会(主办工会)分管主席,甘肃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业务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甘肃省总工会经审办负责人、兰州办事处负责人、甘肃省14个市(州)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分管领导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兰州办事处,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
甘肃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全面推动我省职工互助保障事业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广大职工群众。